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局內各單位:
《醫療保障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已經第36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你們嚴格遵照執行。各地在醫療保障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有關情況要及時向上一級醫保行政部門報告。
附件:醫療保障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